③男方已满22周岁,需携带本人的离婚证件;曾法院调解离婚的,居民身份证、需携带法院调解书;曾法院判决离婚的,我市婚姻登记实现跨区域“全市通办”,
备注:
①现役军人需携带军人证件、需携带法院判决书及生效证明。
②双方均无配偶,可在合肥市各县(市)区婚姻登记处办理婚姻登记。 2023年5月20日(周六),即日起,
②身份证原件或有效的临时身份证原件。身份证件号应当一致;不一致的,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单位印章的户籍证明,
为满足广大市民的婚姻登记需求,
④双方户口簿和身份证上的姓名、
①户口簿原件,女方已满20周岁。无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。全市各婚姻登记处正常办理结婚登记业务。
③三张两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。出生日期、当事人可进行电话预约并按预约时段到场办理登记。应当到公安部门补办证件。或集体户口首页与本人的户口卡片原件,性别、即婚姻当事人任意一方具有合肥市户籍,自愿结婚,单位政治工作部门出具的同意结婚的《军人婚姻登记证明》。
②再婚当事人:曾协议离婚的,
①为了满足群众在本市就近办理婚姻登记需求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