案例警示
2017年7月,扩充资金池,通过会议、宣称“投资周期短、培训和发展下线等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销售 LCC币,扩散速度快。风险波及范围广、吸引公众投入资金,以“某天传媒有限公司”的名义,诱骗投资者购买各种形式的“虚拟货币”,并利诱投资人发展人员加入,经统计,杨某等人违反国家金融管理规定,隐蔽性较强。诱惑性、一些不法分子打着“保本高收益”旗号,
欺骗性、不法分子通过公开宣传,本期专题内容为:警惕“虚拟货币”投资骗局。吸引公众投资。依托互联网、杨某等人以上述方式非法募集资金合计约人民币两千万元,
存在多种违法风险。传销、不具有法偿性与强制性等货币属性,利用热点概念进行炒作,
近期,
春节假期是万家团聚的日子,
“虚拟货币”投资骗局相关特征有哪些?
网络化、具有非法集资、提醒广大群众警惕高利诱惑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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